商標注冊可以讓企業更具影響力,但是注冊了商標是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在有效期過了之后是不能夠使用的。所以,深圳商標注冊在到期之前要準備進行商標續展的申請,商標續展就是為了延長法律對于申請人注冊商標的保護,申請商標續展也是有一定期限的,每次商標續展能夠使用多久呢?
深圳商標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時間,注冊商標在有效期滿之后想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之前的6個月之內申請商標續展,如果在此期間未能夠提出申請的,可以有六個月的寬限時間,但是如果申請人在六個月的寬限期還沒有提出續展申請的,期滿之后商標局將會給與注銷,商標局對商標續展注冊申請審查后,核發商標續展證明,不再另發商標注冊證,原商標注冊證與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為何辦理商標續展?
大多數的商標擁有人可能會覺得商標續展的費用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注冊證書申請續展后不用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就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10年。 而商標重新申請,等同于新申請。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所謂實質審查,就是將申請商標與商標庫里的商標進行對比 ,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將會被駁回,從而喪失了商標權。
有的申請人沒有在商標續展及寬展期內提交延長專用權利時間的申請。過了以為重新申請就可以了,其實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因為,好的商標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許正因為這一步,而把商標權利拱手相讓。對深圳商標注冊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然后周轉花高價錢買回來。而且重新商標的時間要比續展的時間周期長。商標專用權人應當在續展期限內,及早辦理續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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